公司欠款可以执行法人个人财产吗?
通常来讲,公司所欠的款项是不能直接去执行法人的个人财产的。
因为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它得用自己全部的财产来对公司所背负的债务负责。

不过,如果出现了一些法定的情形,就不一样。
比如说,法人的个人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混在了一起,分不清彼此;或者法人过度地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以此来逃避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有可能会刺破公司的那层面纱的,也就是让法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来,到那个时候,就可以去执行法人的个人财产。
但是要想证明存在上述这些情形,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需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支撑才行。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都是由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担的,除非出现了特定的法律情形,否则可不能随随便便地就去执行法人的个人财产。
案情回顾:
小王所在的公司欠小冯10万元货款。小冯要求执行小王(公司法人)的个人财产。小王认为公司是独立法人主体,应用公司财产偿债,自己不应被执行个人财产。小冯称小王有财产混同情况,但没有足够证据。双方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应由公司财产承担,不能直接执行法人个人财产,因为公司是独立法人主体。
2、若小冯能证明小王存在财产混同或者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等法定情形,且证据充分,法院才可能让小王承担连带责任,从而执行其个人财产。目前小冯证据不足,难以执行小王个人财产。